1、学生外堂课必须穿着运动服、运动鞋,着装整洁;长发必须扎起来,不得披肩。
2、学生应自觉遵守课堂纪律,爱护场馆(地)器材,主动配合教师完成教学任务。
学生应提前五分钟到达体育课教学场地,由体育委员(或班长)在指定地点集合、整队,向任课教师报告出勤情况。
3、学生严禁携带私人运动器械进入体育课堂(特殊要求除外);上课时禁止出现抽烟、使用通信工具等与教学无关的行为。
4、学生应严格遵守考勤制度,病、事假必须按学校有关规定履行请假手续,未请假且不按时出勤者,按以下办法处理:
(1)迟到、早退(5分钟以内)1次扣期末总成绩1分;
(2)病、事假1次扣期末总成绩2分,病、事假总数达到或超过一学期体育课总数1/3者(按18次课/学期计算为6次课),本学期体育课不计成绩,需参加体育重修。
(3)无故缺课者1次扣期末体育课成绩10分,达4次或4次以上者,本学期体育课成绩按0分记,需参加体育重修。
(4)学期体育成绩不及格,需按照规定参加补考;如补考不及格,需参加重修考试。
(5)因考勤扣分造成不及格,需参加体育重修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