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西北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西北大学体育教研部、学生工作部(处)、校团委
三、参加单位:西北大学各院(系)
四、竞赛日期:2024年 4 月 17日-- 4月19 日
五、竞赛地点:长安校区西体育场
六、竞赛项目:
(一) 男子(16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10米高栏、400米栏、5000米竞走、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标枪。
(二) 女子(15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00米栏、400米栏、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3000米竞走、跳高、跳远、铅球、标枪。
七、参赛办法
(一) 凡我校在籍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不包括进修班、短训班学生),经校医院体检,身体健康者,均可报名参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参赛:(1)先天性心脏病或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炎病患者;(2)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患者;(3)其他医嘱不适合参加剧烈运动的隐形病患者。
(二) 以院(系)为单位组队参赛。
八、报名办法:
(一) 各单位限报领队1名,教练2名,运动员30名(包括高水平运动员)。男、女人数可以调配,但各单位男子或女子总人数不得超过20人。
(二) 每人限报2项(可兼报接力项目),每项限报2人,接力限报1队。
(三) 各队号码段仍按原定号码段执行,号码布自备。
(四) 报名要求:报名方式两种,A、电子版;B、纸质报名单。报名单填写要求字迹工整,并加盖单位印章。各院(系)田径运动会负责人于4月3日下午17:00在长安校区西体育场主席台下会议室开会,持纸质报名表统一填写系统报名表。同时报送电子版报名文件,逾期不予编排,报名后不得更改。
九、竞赛办法:
(一) 采用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
(二) 径赛800米(含)及以下项目进行预、决赛。报名人数不足12人时,只进行一次性决赛,按成绩录取前8名。1500米(含)以上项目进行一次性决赛。4×100米接力进行预、决两个赛次,4×400米接力决赛一次性完成。
(三) 径赛项目按预赛成绩录取前8名进入决赛(高水平运动员只参加预赛)。决赛录取8名,跨栏项目均为一次性决赛。
(四) 田赛远度项目试跳(掷)3次,按成绩录取前8名进入决赛(高水平运动员只参加前三次试跳、试掷),决赛录取8名。
(五) 运动员必须佩戴号码布,参赛运动员凡没有按照要求佩戴号码布者、不穿运动服装者均不得参加比赛。号码布田赛佩戴胸前,径赛佩戴背后。
(六) 检录时必须交验学生证(带身份证备查)。凡弄虚作假,不符合参赛运动员资格者,一经查出,取消该运动员比赛成绩,还将取消该队团体总分并全校通报批评。
十、名次录取,计分与奖励
(一) 各项目录取前八名,按9、7、6、5、4、3、2、1计分。接力项目加倍计分。如名次并列则无下面相关名次,得分平均分配。参赛人(队)不足8人(队)时,减一录取。高水平运动员必须超过普通生第一名成绩,方可录取并列第一。
(二) 创校运会纪录加9分,创校纪录加18分,创省高校纪录加36分。
(三) 运动会团体总分男、女各取前八名。按男、女各项得分多少排列名次,如得分相等,则以创省高校、校纪录和校运会纪录多者名次列前。
(四) 入场式30秒展示录取前8名,以18、14、12、10、8、6、4、2计分,分数按男女各半分别记入校运会团体总分。
(五) 个人凡获取名次者给予证章、证书,创纪录另行奖励,团体颁发奖杯。
(六) 4月15日下午16:30在长安校区体育教研部多媒体会议室召开技术会议,领取秩序册,请各院(系)领队、教练员务必准时参加。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西北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2024年3 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