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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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馆管理


体育训练场地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体育训练场地安全有序运行,使用体育场地的人员应自觉遵守以下规定:

一、所有进入场地人员必须服从场地工作人员的管理,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秩序,爱护公共设施。

二、在场地内进行日常体育教学和运动训练期间,禁止进行其它无关活动。

三、进入体育训练场地者必须穿运动鞋,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搬动、拆卸场地内的任何设施和器材;各场地内器材仅供本场地使用,用后请放回原处,不得带出场外。

四、严禁任何人在运动场内生火、吸烟、吐痰、嚼口香糖、乱扔果皮纸屑及饮料瓶等残杂物品。未经允许禁止在场内张贴任何文字、图画,保证场地的环境卫生和整洁。

五、严禁身体不适者进入运动场地,否则由于自身身体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后果自负。

六、场内严禁打架斗殴,自觉维护场地内的正常秩序。

七、严禁携带枪支、弹药、刀具、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等危险品进入体育场地,违者报校公安处。

八、体育训练场地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场地的防火、防盗工作,定期检查和维护消防设施,熟悉消防器材的操作。

九、如遇雨、雪、霾等特殊天气及场地养护,暂停使用。

十、如遇重大活动暂停对外开放,在重大活动时打开所有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