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西北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西北大学体育教研部、学生工作部(处)、校团委
三、协办单位:西北大学各院系、西北大学乒乓球协会
四、比赛时间:2019年10月19日至20日举行
五、比赛地点:西北大学长安校区东操场(南区组比赛场地)、西北大学太白校区乒乓球场(北区组比赛场地)、西北大学长安校区西操场乒乓球室(半决赛、决赛场地)。
六、竞赛项目:混合团体(3男2女+1男1女替补)。
七、参赛人员:西北大学各院系乒乓球代表队。
八、参赛办法资格
1、凡我校在籍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包括进修班、短训班、夜大学生)身体健康且有保险者,均可参加报名。
2、运动员赛前应交验身份证和学生证以备查验。
3、运动员参赛前必须购买保险
九、竞赛分组
按照南北校区院系个数分为南区组和北区组分别进行比赛,南区组队员不得参加北区组的比赛,北区组队员不得参加南区组的比赛。
十、竞赛办法
(一)以院系为单位组队,每院仅报1队,每队可报领队1名、工作人员1名、指导老师1名、每院运动员可报男3名、女2名,男女替补各一名。
(二)比赛赛制:
团体比赛。
(1)比赛采用团体对抗赛形式,采取5场3胜制。每次比赛上场5名队员,依次进行5场单打比赛(第一阶段循环赛5场比赛必须全部进行,淘汰赛阶段一方先胜3场剩余比赛不再进行)
A.每场比赛采用5局3胜,11分制。
B.双方选手的出场顺序为:①A—a;②B—b;③C—c;④D—d;⑤E—e。
C.团体为混合团体,第一场、第三场、第五场为男生参赛,第二场和第四场为女生参赛。男女生要严格按照场次参赛。
(2)每名运动员,只限参加1场比赛,即每场团体赛中只能出场1次。
(三)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第二阶段采用淘汰附加赛的办法进行。分组依据抽签进行决定,上一年度健康杯前三(四)名的院系定位种子队,分组循环时每小组不能出现超过两个种子队。
(四)比赛使用许绍发40+mm白球。
(五)竞赛规则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乒乓球竞赛规则》。
(六)比赛迟到10分钟,按弃权处理。
十一、录取名次
(一)团体比赛取前6名。
(二)所有学生获奖证书由体育教研部课外室审核颁发。
十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14日(星期一)
(二)报名办法
1.报名:各参赛单位于2019年10月14日(星期一)前将比赛报名表签字盖章后交到西北大学体育教研部课外室;报名表电子版以院系为单位,以院系名称和比赛简称为文件名称打包发送至承办单位电子邮箱(nwuwwy200058@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2.电子版报名表(Word文档)根据报名表内容,将院系全称、参赛人数(领队和指导老师另外注明)、参赛项目、参赛组别、联系人姓名和电话等相关信息填写完整。将电子版报名表发送后,请及时与报名负责人取得联系,(联系人:王维墉,微信:181812671775)确认电子邮件是否发送成功。
3.报名地点:请各院系将纸质报名表(加盖公章)及运动员所购保险凭证送至西北大学体育教研部课外室(竞训);截至日期:2019年10月14日,联系人:丁老师、常老师;联系方式:88308758。
十三、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流程。
1. 资格由各院系初审,体育教研部课外室进行终审。
2. 凡对运动员资格提出异议,须向体育教研部课外室提交申诉报告(须有院系公章)。
(二)比赛设立运动员资格审查委员会,经举报审查资格不合格者,将取消参赛资格。
(三)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凭本人学生证、身份证检录参赛,比赛期间必须随身携带。若运动员学生证、身份证丢失,应及时上报书面说明(须有院系公章)。
(四)凡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提出申诉者,需向资格审查委员会提交申诉报告(需经领队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
(五)如在比赛期间发现有冒名顶替、弄虚作假违反规定者,一经核实,取消该运动员的所有比赛成绩,停止该院系参加下一届健康杯乒乓球比赛的资格。
(六)如对比赛结果有异议,必须在比赛结束30分钟内由领队向体育教研部课外室(竞训)提出书面申请。
十四、注意事项
(一)2019年10月15日(星期二)晚19:00在西北大学长安校区1号教学楼前召开会议。同时进行抽签,安排及通报相关事宜。请各队代表届时参加。
(二)由于客观原因(如天气)致使比赛无法进行,另行通知
(三)参赛队员必须购买保险,未购买保险的运动员不得参赛。
十五.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六.竞赛规程解释权属西北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西北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201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