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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大学体育教学、竞训、体测文件汇编


体育教学课堂教师行为规范准则

1、教师必须熟悉《教学大纲》《教学计划》,掌握教学进度,备课中认真分析和理解教材内容的重点、难点,结合学生实际情况,编写好教案,上课必须携带纸质教案上课。

2、上课必须严格按照教学计划进行,如因天气(雨、雪、雾霾、沙尘暴等)、节假日和重大活动等原因耽误的课程,由部内教学主管统一安排调停课等相关事宜。

3、在授课时要教书育人,尊重学生,上课时必须穿着运动服、运动鞋,做到服装整洁。严禁酒后上课、戴墨镜、异形遮阳帽、草帽等。

4、课前教师必须对所用场地、器材进行常规检查,排除可预见性的安全隐患。例行课前常规,做好学生考勤,检查服饰仪表等工作,进行必要安全教育。教学中出现意外伤害事故、突发事件,任课教师按体育部课堂教学应急预案,第一时间做好处置工作,并向主管领导及时汇报。

5、在课堂上,严禁抽烟、聚集聊天,不得使用通讯工具及电子设备从事与教学无关的事宜。

6、教师讲解清晰准确,无常识性错误,动作示范规范。按时上下课,杜绝旷课、迟到、早退,不得擅自离开教学场地、停课、调课和代课。因故不能上课者,应提前向体育教研部教学主管请假并提供教案和考勤表等相关材料,以便安排课程。

7、认真组织考核,教师必须严格按照教学大纲考试要求进行测试。准确记录考

    试成绩,并妥善保存原始点名册和成绩底单(六年)。

8、课后教师必须进行小结,做好场地器材的清理归还工作,如有遗失损坏按相应规定处理

9、每学期最后一周体育课,做好遗留问题清理工作,不得旷课.

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

       为全面加强西北大学体育教研部体育课教学管理的提高,科学规范的防范和减少各类教学事故的发生,在处理教学事故时,做到有章可循、有制度可依,及时消除教学事故造成的不良影响,为保持良好而规范的教学秩序,特制定我部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本办法经体育教研部教学督导组于201699日审定通过。

 

一、教学事故的认定

       教学事故是指与教学相关的当事人因故意或过失违反教学管理制度或教学工作规程,在所承担的教学及相关工作中出现过错或失误,给学校的教学活动造成不良后果的事件或行为。

       根据体育教研部实际情况,事故发生的情节和后果,分为警告、一般教学事故、严重教学事故和重大教学事故四种情况。

 

(一)警告

      是指因责任心不强,疏忽,初次出现影响教学纪律的苗头,经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未造成后果影响的行为。一个学年内,14条款累计两次,按一般教学事故认定。

  1)穿着运动服装、运动鞋不整洁;接待私人来访客人;有聚集现象;使用手机等现代电子、通讯工具从事与教学无关事宜,未影响正常教学秩序者。

  2) 迟到、早退或上课期间擅自脱离教学岗位5分钟(含)以内。

  3)教师在考试结束后,未按相关规定及时录入、报送成绩,提交相关教学

资料等。

  4)后勤管理人员偶然失误,但未造成后果者 。

  5A:出现漏登、错登学生成绩,需要向上调整分数,从绩效扣除50/

          人次,写检查交学校教务处备案。

       B:错登学生成绩,需要向下调整分数,从绩效扣除50/人次。

 

(二)一般教学事故的认定

      一般教学事故是指在教学过程、组织考试、学籍管理中等出现失误,经采取补救措施,未造成严重后果影响;提供教学设施、设备,以及服务工作中出现失误,能及时予以补救;其他教学工作失误,能及时纠正,未造成严重后果影响的行为。

教师、教学管理、教辅等教学相关人员在上课期间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均认定为一般教学事故。

     1)未按要求穿着运动服装、运动鞋;抽烟;酒后上课;接待私人来访客

         人;聚集聊天;使用手机等现代电子、通讯工具从事与教学无关事宜,

         且影响正常教学秩序、造成不良影响者。

      (2)教师未经体育教研部教学主管批准,擅自调课,委托他人代、合课。

      (3)无故迟到、早退或上课期间擅自离岗5分钟(含)以内。

      (4)教师管理不当,在正常班上课期间,学生擅自脱离课堂人数达到30%

         且未采取任何措施;组织、管理失当造成学生在教学实施过程中出现

         伤害事故。

       (5)教师擅自背离教学大纲要求,影响教学进度或整体教学工作安排。

       (6)教师未按考试标准进行测试,无故加减分数或更改学生成绩。 

       (7)教师在考试结束后,未按相关规定时限内录入、报送成绩,提交相关

     教学资料等。

       (8)出现漏登、错登学生成绩,超出该教学班学生总人数15%

       (9)教学管理人员因教学调度安排不当造成教学秩序混乱。  

      10)场地(馆)管理人员未按时开门、提供教学用具,或相关教学活动场

         所卫生状况差, 未能按规定及时清扫和整理,且对正常教学造成影响。

      11)教学设施损坏,场地(馆)管理人员无故未及时修复,致使无法正

         常上课,造成不良影响。

       (12)场地(馆)管理人员擅自占用教学场所,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等。

 

(三)严重教学事故的认定

      严重教学事故是指未履行有关教学管理规定,并未能及时纠正失误,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在安排教学、组织考试、学籍管理中,因工作失误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消极执行上级职能部门布置和下达的教学任务、工作安排等,使工作受到严重影响的行为。

教师、教学管理、教辅等教学相关人员上课期间发生以下情况之一均认定为严重教学事故:

       (1) 无故迟到、早退或上课期间擅自离岗10分钟(含)以内。

       2) 教师管理不当,正常班上课期间,学生擅自脱离课堂人数达到50%

     且未采取任何措施。

       3) 教师未经体育教研部教学主管批准,擅自委托他人代、合课,更改上

         课时间或调课四节(含)以上。

       (4) 教育方式方法不当,造成恶劣影响。

 (5) 因教师严重失职造成学生在教学实施过程中出现重大伤残事故。

 (6) 教学设施损坏,场地(馆)管理人员无故未及时修复,致使停课,造

      成严重不良影响。

 (7) 场地(馆)管理人员因个人原因造成教学设施损坏、遗失或未经批准

         挪做他用,造成严重后果。

8) 场地(馆)管理人员未开门,造成教学秩序混乱。

 

(四)重大教学事故的认定

       重大教学事故是指不执行有关教学管理规定造成重大不良后果;在组织教学活动中出现重大失误;提供教学设施、设备以及服务工作出现重大问题,致使不能正常进行教学;不执行上级职能部门布置和下达的各种教学任务和工作安排等,造成难以挽回的重大损失和影响的行为。

       教师、教学管理、教辅等教学相关人员发生以下情况之一均认定为重大教学事故:

     (1)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散布、宣扬违背国家利益、法律、法规或违

        背公民道德的观点和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言论。

2) 无故迟到、早退或上课期间擅自离岗15分钟(含)以内。

3) 因教师严重失职造成学生在教学实施过程中伤亡等。

4) 管理人员徇私舞弊更改学生成绩,造成重大影响。

5) 场地(馆)管理人员擅自占用教学场所,致使停课。   

二、教学事故的认定程序及处理

       教学事故应由体育部主管领导对事故责任人按一次一表的方式作好记录,在事故发生后三天内向学校教务处、人事处报告。事故记录表应明确列出事故责任人,不得以部门集体替代。

       警告:由体育教研部主管领导责令事故责任人写出书面检查,对其批评教育,罚款300元至500元,课程状态评估不得为优秀。

       一般教学事故:由教务处、人事处审批,体育教研部主管领导审核,对事故责任人签发《教学事故认定书》,并报送学校教务处、人事处备案。对其批评教育,扣除一个月岗位津贴,课程状态评估不得为优秀。

       严重教学事故:由教务处、人事处调查处理,主管校长审批;体育教研部主管领导对事故责任人签发《教学事故认定书》,并报送教务处、人事处备案。在体育教研部范围内通报批评,扣发三个月的岗位津贴,并不能参加当年评优、评奖。当年考核不得为优;其课程状态评估等级不高于合格。

       重大教学事故:由教务处、人事处落实调查,主管校长审批,由体育部主管领导对事故责任人签发《教学责任事故认定书》,并报送学校教务处、人事处备案,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处理:(1)扣发五个月直至全年岗位津贴;(2)当年不得晋升职称;(3)当年考核为不合格,其课程状态评估为不合格。(4)缓聘或解聘教学岗。 

三、其他

1) 对于因不可抗力因素所造成的教学事故,根据具体情况减轻或免除责任。

2) 教学事故均应按岗位职责追究到人。事故发生后,能及时积极采取措施补

      救者,可从轻处理;出现事故隐瞒不报,使事故影响进一步扩大者,从重

      处理。

(3) 同一人员l学期内累计发生2次一般教学事故的,按严重教学事故处理。

      1人员一学期内累计发生2次严重教学事故的,按重大教学事故处理。

(4) 本办法自20169 12日起实施,以前相关办法同时废除,未尽事宜及解释权归体育教研部教学督导组。

体育课突发伤害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确保我校学生在体育课期间的运动安全,有效防范体育课突发伤害事件的发生,体育教研部研究可能出现的一系列问题,确保学校体育教学工作的正常秩序,明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责任,特制定体育课意外伤害事件防范预案及应急预案,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强预防管理

    1、制定体育课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2、体育场地设施应有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确保使用安全。

    3规范体育课教学,要求教师牢固确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在备课时,应针对每堂课内容,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4、课前教师对所用场地、器材进行常规检查,排除可预见性的安全隐患 。

    5上课时,教师向学生宣布课堂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对学生进行常规检查,主动告知学生不良体质在运动时有可能产生的恶性后果,学生也应主动告知自己的身体状况,以便有效预防突发性运动伤害事故的发生。

    6、体育课必须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教师应向学生们讲解准备活动的重要性;要根据不同体质的学生安排不同的运动量和强度。

 二、处理程序

  (一)扭伤、挫伤、脱臼等肢体伤害

      1、受伤学生应及时报告教师; 

      2、教师视学生伤情,现场采取必要的处理措施; 

      3、一般情况下,任课教师指派班长和其舍友护送受伤学生到

     校医院检查;伤情严重应及时拨打120救护。 

      4、教师应将学生受伤情况及时上报体育教研部主管领导。

  (二)发生学生晕倒、抽搐等突发情况,应立即采取以下处置措施:

      1、不能随意移动,现场进行阴凉通风(夏);保暖(冬)措施。

      2、如果学生病(伤)情况较为严重,通知校医院,并拨120,在医生的

         指导下进行救护,等待送往就近医院进行进一步诊治或抢救。

      3、迅速通知体育教研部主管领导和院系主管学生工作书记(附件)

      4、所有过程要求班长和其舍友跟随协助。

      5、教师事后写出现场情况书面报告,并上交体育教研部备案。

      6、校医院电话:太白校区:88308199     长安校区:88302434

        体育教研部主管领导电话:

         张 波:1375997991

         张 旭:13109509989

         管 伟:13379204366

学生体育课堂常规要求

1、必须穿着运动服、运动鞋,着装整洁,长发必须扎起来,不得披肩。

2、应自觉遵守课堂纪律,爱护场馆(地)器材,主动配合教师完成教学任务。

3、学生应提前五分钟到达体育课教学场地,由体育委员(或班长)在指定地点

   集合、整队,向任课教师报告出勤情况。

4、非特殊要求,学生严禁携带私人运动器械进入体育课堂。上课时禁止抽烟、

   使用通信工具。

5、学生应严格遵守考勤制度,病、事假必须按学校有关规定履行请假手续,未

   请假且不按时出勤者,按以下办法处理:

  1)迟到、早退(5分钟以内)1次扣期末总成绩1分;

  2)病、事假1次扣期末总成绩2分,病、事假总数达到或超过一学期体育

       课总数1/3者(按18次课/学期计算为6次课),本学期体育课不计成绩,需参加体育重修。

  3)无故缺课者1次扣期末体育课成绩10分,达四次或四次以上者,本学期体育课成绩按0分记,需参加体育重修。

  4)学期体育成绩不及格,需按照规定参加补考;补考不及格,参加重修考

       试。

  5)因考勤扣分造成不及格,需参加体育重修考试。

中长跑课堂须知

为中长跑教学课安全顺利进行,保护学生的身体健康,特制订以下须知:

1、患有心脏病、肝病、肾病、高血压、糖尿病等;医嘱不能从事大运动量活动的其它疾病;突发疾病(在准备活动时,感觉身体严重不适等)和其他生理反应(感冒、腹泻、女性月经期等)情况。应及时和老师进行沟通,否则,发生意外后果自负。

2、学生须在上课或测试前保证充足睡眠,适量进食,严禁熬夜、未用早餐、午餐和饭后不足一小时参加上课或者测试。

3、学生须穿宽松运动衣、和无坡度的运动鞋上课、测试,严格按照老师要求做好跑前热身活动。

4、在上课或测试中,出现抽筋、心脏等身体严重不适者,可直接退出场地呼救。

5、在上课或测试到达终点后,严禁有蹲、坐、躺等行为,尽可能采取慢走、慢跑等方法进行积极性恢复

6、测试时,凡不服从教师指导者,教师有权拒绝其参加测试,且不予补测,该项成绩记为零分。

7、凡出现替跑、途中换人等考试作弊行为,本学期成绩记为零分,并上报教务处进一步处理。

8不能参加或者没有完成测试的学生,延缓到下次课进行补测。

体育保健班转入办理流程图

备注:

1、体育保健班转入申请表请登录西北大学体育教研部网站进行下载。

2、体育保健班转入、转出手续办理时限为学期前3周,3周后办理需重修。

3、保健班满分为80分,毕业档案内无体育健康测试合格证。

4、每学期保健班具体上课时间在办理手续时告知。


 体育保健班转出办理流程图


备注:

1、体育保健班转入申请表请登录西北大学体育教研部网站进行下载。

2校医院诊断证明中需有可从事大运动或剧烈运动的医嘱证明

3、体育保健班转入、转出手续办理时限为学期前3周,3周后办理需重修。

西北大学体育课重修办理流程图 

备注:

1、体育重修申请表请登录西北大学体育教研部网站进行下载。

2、体育课重修手续办理时限为学期前3周,3周后需另选学期办理重修。

西北大学交换生体育成绩换算办理流程图 

备注:

申请书内容包括:学号、姓名、院系、专业、申请理由、申请时间、联系电话等信息。

 

竞训管理室职责

1、竞训管理室是体育部的职能部门,在主管领导负责下,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校内、外各项竞赛活动。

2、依靠体育部教师,组织校内竞赛计划的实施,开好学校田径运动会,负责裁判员分工。组织好校内学生的课余体育比赛,组织学生裁判员的培训、报批、备案工作。

3、协助主管领导组建校运动代表队,教练员的推荐聘任工作。审查运动队训练计划、督促、检查教练员训练工作、训练考勤、参赛报名表。每学期末向主管领导汇报教练员训练考勤统计、竞赛工作。

4、组织协调校运动代表队参加对外竞赛工作。

5、加强同教学、群体、后勤部门的联系,团结协作,相互支持,共同搞好学校体育工作。

6、加强同学校有关部门、院、系的联系,争取学校各方面对体育竞赛工作的关心、支持。

阳光体育校内竞赛教师值场职责及行为规范

1、 值场教师代表西北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对校内竞赛工作进行组织、协调、监      督,肩负强化赛事管理,维护公平竞赛,保障赛事安全的重要职责。

2、 值场教师在接到值场任务后,应第一时间了解比赛规程,学习、熟悉裁判法。

3、值场教师应提前10分钟到达比赛场地。召集执场裁判员和比赛双方领队、教练、队员,表明本人身份和职责。

4、值场教师应督促裁判员按时比赛,严格执行竞赛规则、规程。监督赛场的赛风、赛纪,以及赛场秩序和裁判员执裁情况,确保裁判员公平公正执法。

5、维护比赛场地秩序,督促双方领队、教练管理好己方替补队员和球迷。

6、及时处理比赛中出现的技术问题,有效化解矛盾,保证比赛的正常进行。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应在第一时间上报体育部主管领导,并在赛后写出书面情况说明,上交体育部主管领导。

7、值场教师应自始至终在比赛现场,见证比赛的全过程,并在比赛结束后认真填写值场记录单,提交课外管理室备案。

教练员岗位职责及办法

教练员队伍建设是代表队取得优异成绩的关键。为了进一步保持我校在体育竞赛中的优势地位,优化教练员队伍结构,提高教练员队伍整体素质,特制定教练员管理暂行办法。

(一)教练员竞聘条件及资格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能够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实事求是、无私奉献、与时俱进。

2、在职、在编的体育部专项教师和国内优秀教练员及特殊人才。

3、教练员必须具备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成绩突出,有较强的带队组织能力、决策能力、协调能力。

4、具有教练员职务职称和专业技术职称。

5、身体健康、仪表端庄,能胜任教练员工作。

(二)项目设置

一线队:无

二线队:田径、射艺(射箭、传统弹弓)、艺术项目(健美操、啦啦操、体育交谊舞、健身健美等)、武术、男子篮球、女子篮球、男子排球、女子排球、轮滑、男子足球、乒乓球、网球、羽毛球、跳绳、定向越野

三线队:无

(三)项目设定说明

    所有队伍以二线队起聘,无应聘队自动滑落至三线队,以后所有新加项目,一律从三线队起聘。

    单项项目一线队要求:

前一年度进入省大学生比赛前两名或国内大学生比赛前八名,下一年度,教练员、运动员享受一线队待遇,(田径队、健美操等单项教练员所带运动员,必须获得省级大学生比赛三项次冠军或两项次全国前八名,可直接单独晋级一线队待遇。破省高校记录按冠军对待)每年1230日认定。

单项项目二线队要求:

前一年度进入省大学生比赛前六名(不足六队,按减一录取名次),下一年度,教练员、运动员享受二线队待遇,每年1230日认定。

单项项目三线队要求:未获得省级大学生比赛前六名的队。

集体项目校运动代表队一、二、三线队考核认定为2年制,即根据前两年度比赛成绩确定接下来一年的运动队等级,其他要求与单项项目运动队一致。

(四)待遇

一线队待遇:

教练员每次课不少于1.5小时,50元;运动员,按西大教【20154号文件补助标准,全年训练享受补贴。

二线队待遇:

教练员每次课不少于1.5小时,30元,全年训练享受补贴;运动员,赛前三个月按西大教【20154号文件补助

三线队待遇:

教练员、运动员赛前一个月享受补贴,补贴额度同二线队

田径设置总教练一名、射艺设置总教练一名,艺术项目设置总教练一名。由体育教研部直接任命。

(五)竞聘程序

1、宣传和动员            2、报名与资格审查

3、面试、答辩及测评      4、聘任及公示

(六)教练员职责

1、教练员实行竞聘制,聘期4年,教练员同体育部签订目标责任书,必要时由部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部主管领导批准。体育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和教练员的工作表现,调整其工作或免去教练员任职资格。

2、根据竞赛计划安排,教练员应向竞训办提交训练计划、时间安排等。教练员应制定长、短期训练计划,平时训练3/周。1.5小时/次;赛前集训为1个月,5/周,不少于2小时/次;假期集训为5/周,不少于2-3/次。

3、根据比赛运动项目不同,教练员应向办公室提交所需器械、服装、运动鞋的型号、规格、数量等由竞训办负责人签字后交办公室负责办理。赛后教练员应及时清理有关比赛的财务、服装、器材等手续。(一般不可超出二周时间)

4、在训练中,教练员要尊重科学和训练规律,合理地安排好训练,要关心、爱护运动员的身心健康。

5、招收体育优秀生:要严把质量关,教练员在决定招收的体育优秀生人选时,必须认真、严肃、细致地检查原始材料、证件,测试合格后亲笔签字,由部里统筹名额比例,集体讨论决定上报学校的人选。原则上,谁决定谁负责。对进校后达不到标准、因病、伤者或违纪的运动员,教练员可提出处理意见,由部领导批准,上报学校裁定。

6、教练员应依据有关规章制度从库房保管员处办理所需服装、器材的手续,按时归还。教练员要教育运动员爱护公物、损坏、丢失者,视情节轻重予以赔偿。

7、教练员负责办理运动员比赛报名注册手续及参加有关的技术会议,遇重大问题须请示领导批准,不得善自作主,否则后果自负。

8、教练员应教育、要求运动员认真参赛、尊重对方、尊重观众、树立良好的队风和赛风,对比赛中违纪、罢赛及不文明举止,有损学校形象的行为教练员要负主要责任。

9、对工作努力,成绩突出的教练员给以相应的奖励(包括评职评优等)。

10、根据课余训练的特点,训练一般以不影响学生正常学习为原则,除非特殊情况安排寒,暑假集训。训练时,教练员必须穿着运动装。

11、代表队教练员应是竞训管理室的成员,有责任和义务积极协助配合,竞训管理室完成各项竞赛,训练及有关的工作。

12、比赛结束后,教练员必须在1周之内将秩序册、成绩册或本队的成绩表及奖杯、锦旗交竞训管理室。

(七)校各运动队外派参赛基本原则:

 1、比赛服装配备:

   一线队:  全国比赛:出场服、鞋,500/人;根据需要提供比赛服

             省内比赛:比赛服、鞋,300/人;提供统一出场服

   二线队:  全国比赛:出场服、鞋,300/人;根据需要提供比赛服

             省内比赛:比赛服、鞋,200/人;提供统一出场服

   三线队:  省内比赛:比赛服、鞋,150/人;提供统一出场服

2、参赛资格:

    全国比赛:省内大学生比赛冠军,可直接参加全国大学生比赛。非省大       学生冠军项目和省内无比赛项目,主教练提出参赛请求,并提供本项目全国形势分析,预测本队成绩、名次,由课外管理室和课外主管领导审定后,提交部党政联席会商议决定是否外派参赛。

    省内比赛:主教练提出参赛请求,由课外管理室审定后,报课外主管领导批准决定是否外派参赛。

 

运动队设置与编制

根据竞赛需要,我校运动训练代表队设田径,篮球、排球、足球等运动项目为常年训练队。

1、田径队教练员4-5人,运动员30人。下设,短、跨、跳(远度)组;全能、高度组;投掷组;中长跑(竞走)组。各组人员编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配。